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贼娃不光偷电缆 还到食堂偷猪肉大米
发布时间0:2011/10/18 23:10:38   

小偷不光偷盗通讯电缆线,还摸进了镇政府的食堂,盗走价值1500多元的大米、猪肉、酒、菜油等,供自己食用。今日,云县检察院称,偷东西的张某等人已经被检方以犯盗窃罪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将一并站在法庭接受审判的还有因收购赃物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被告人胡某、邹某。

张某和余某因犯盗窃罪,曾同在重庆市三峡监狱服刑,2004年8月、2007年6月张某、余某先后刑满释放。出狱后二人不思悔改,共谋重操旧业,由余某负责放哨望风,张某用钢锯锯断正在使用的通讯电缆线,然后将电缆线内的铜芯线剥出分别到胡某、邹某废品收购店变卖后分赃。

经查,张、余二人自2009年10月以来,张某和余某先后在凤鸣、盘龙、双江等地盗窃电缆线共4次。二人在尝到相互配合的甜头后,于今年5月,又窜至凤鸣镇一家联通门市内,将电脑、液晶电视、电磁炉、电饭煲、豆浆机等物品盗走销赃平分。二人共同盗窃的财物价值16177元。

盗窃屡次得手,张某变得更加嚣张,孤身一人窜进了盘龙镇政府,将政府食堂内价值1500多元的大米、猪肉、酒、菜油等盗走,自己食用。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正当张某和余某在为自己的战果洋洋得意之时,两偷盗场上的“老将”终于在今年5月17日落入法网,明知是赃物而收购的胡某、邹某也相继归案,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严厉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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