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政策重大调整线缆产业 |
发布时间:2013/4/9 9:22:15 |
2013年2月16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21号令――《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公布了对2011版产业政策的有关条目进行调整的决定。其中,涉及电线电缆制造业的产业政策有了较大调整。《决定》中的二十条为:限制类“十一、机械”第15项“电线、电缆制造项目(用于新能源、信息产业、航天航空、轨道交通、海洋工程等领域的特种电线电缆除外)”修改为“6千伏及以上(陆上用)干法交联电力电缆制造项目”。新调整的产业政策“自2013年5月1日起实施。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文件对产业结构调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