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支持

你现在的位置:首页 > 技术支持
综合布线系统缆线的线槽利用
发布时间:2017-12-7 14:26:26   

  缆线布放虽然属于安装施工的范围,但在工程设计中必须考虑和选用缆续建筑方式,它们之间是密切相关的。

  ●1)配线子系统的缆线宜采用在智能化建筑内的吊顶、墙体内敷设管路穿放或设置金属密封式线槽进行开放式(电缆桥架、吊挂环等)敷设;当缆线在地面布放时,应根据建筑物结构和环境要求等条件,选用地板下线槽、网络地板、高架(活动)地板下布线等安装敷设方式。

  ●2)干线子系统一般采用垂直通道穿过各个楼层的楼板方式。垂直通道有以下3种方式可以选用。

  ①电缆孔方式。

  通常用一根或数根外径为63~102mm的金属管预埋在楼板内,金属管高出地面25~5Omm,也可直接在楼板上预留一个大小适当的长方形孔洞,孔洞的规格尺寸一般不小于60Onmx4OOnm,也可以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确定。

  ②管(槽)道方式。

  包括暗敷或明敷管道(或槽道)两种方式。

  ③电缆竖井方式。

  在已建成的房屋中不宜使用。在新建智能化建筑工程中,推荐采用专用的电缆竖井方式,电缆竖井的位置应上下对齐、互相贯通。

  ●3)建筑群之间的建筑群子系统缆线,宜采用地下通信(信息)管道或电缆沟等敷设方式,并应按有关标准的规定执行。尽量不用或少用架空或直埋敷设方式。

  ●4)综合布线系统的缆线,不论在建筑物内或建筑物之间,应远离高温、潮湿和严重电磁干扰的场所,以保证通信(信息)安全。

  ●5)综合布线系统的缆线在敷设时,弯曲半径(又称曲率半径)应符合表2.37中的要求。

  ●6)综合布线系统缆线穿放在管路或线槽内的管径与截面利用率,应根据不同类型的缆线做不同的选择。

  管路内穿放大对数电缆或4芯以上的光缆时,直线管路的管径利用率应为50%~60%,弯管路的管径利用率应为40%~50%。管路内穿放4对对绞电缆或4芯光缆时,截面利用率应为25%~30%。缆线布放在线槽内的截面利用率应为30%~50%。

  近年来,国外生产了一种采用特殊结构(例如缆芯结构呈"+型的6类电缆)的电缆,其目的是减少对绞电缆之间串音对传输信号的影响。该电缆在敷设时不要求完全平直和均匀,甚至可以不绑扎,这样,对综合布线系统管路的利用率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综合布线系统缆线允许采用的管径利用率和截面利用率可以通过公式加以计算,得出管内缆线的布放根数。

  0管径利用率=d/D

  d为缆线外径;

  D为管路内径。

  截面利用率=A1/A

  A1为穿在管内的缆线总截面积;

  A为管路的管孔内截面积。

  "缆线的类型包括大对数屏蔽与非屏蔽电缆(25对、50对、100对),4对对绞屏蔽与非屏蔽电缆(5e类、6类、7类)以及光绳(2芯至24芯)等。

  尤其是6类电缆和屏蔽缆线,因缆芯结构比较复杂,缆线品种繁多,其直径与硬度有较大的差异,在暗敷管槽系统设计时,应给予足够的重视。

  为了保证综合布线系统缆线的传输特性不变和成柬缆线在线槽中或弯角处敷设不会产生缆线溢出槽道的现象,国家标准中规定了线槽利用率为30%~50%。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